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杭州综治之花开得更艳
贾江涛

  杭州市去年首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以来,为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使综治工作中心充满活力和生命力,在实现了从量的扩张到质的转变的基础上,将综治工作中心工作机制向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延伸。
  10月18日,杭州市委在富阳市召开了进一步完善深化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会议暨综治工作中心“三个延伸”现场会,力争3年内,基本形成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基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作高效的基层维护和谐稳定工作网络机制,努力把大量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纺线。使综治工作真正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延伸至基层,覆盖全社会”的目标。
  据了解,杭州市在实践工作中着重把握了4个“三”。具体来说,就是注重“三个统一”,把握好“三个目的”,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三点做法”。
  所谓“三个统一”,就是统一名称、统一整合、统一制度。在“统一”的前提下,杭州市积极推动综治工作向下延伸,主要把握好“三个目的”:一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及时掌握基层动态信息,三是促进基层参与平安创建。
  而在综治工作延伸中,杭州市则始终注意处理好综治工作延伸与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与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这“三个关系”。由于与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不同,综治工作向下延伸不是政府行为,杭州市也很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了因地制宜、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这“三点做法”。